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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之约”中国书法的申遗与传承保护

发布时间:2020/7/16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泰山山水画院 发布者:admin

10年前,一个激动人心的消息传向祖国大地: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间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正式批准“中国书法”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12月25日,中国书法家协会、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书法院将在北京主持召开“中国书法”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新闻通报会。


10年后,让我们把视线又重新聚焦到这群众基础面zui广的“非遗项目”——中国书法。


“十年之约”中国书法的申遗与传承保护


甲骨文样本 新华社记者 赵鹏/摄


漫漫申遗路


“中国书法”申报联合国“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工作,受到了书法界和全社会的广泛关注。


许多人都误以为2008年全国“两会”之后,中国才考虑将书法向联合国申遗,时任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书法院副院长、有“中国书法联合国申遗第  一人”之称的李胜洪表示,早在2004年,就开始考虑中国书法申遗了。


2005年11月26日,中国书法院根据中国艺术研究院王文章院长要求,提出课题并开始研究“书法申遗”的必要性及可能性,邀请专家学者对该项目进行前期论证。同时组织力量开始进行有关资料的搜集、准备工作。


自2006年起,中国书法家协会与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书法院达成合作共识,开始密切配合,有条不紊地组织进行“中国书法申遗”的相关工作。2008年6月7日,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书法”被正式列入《第二批国  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国书法家协会、中国书法院也首  次被国  家明确为传承与保护书法艺术的直接责任单位。


同年9月8日,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召开“中国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申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和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动员大会”。自此,“中国书法”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申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的具体工作开始全面、正式启动。


经过紧张有序的工作,2008年9月底,“中国书法”申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正式文本和申遗片等相关材料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名义正式提交给联合国教科文组织。10月14日、10月30日,2009年6月11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处三次复函,告知项目申报的进度以及所需准备的材料。2009年6月20-21日,中国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申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和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第三次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本次会议主要针对联合国教科文组织2009年6月11号复函的具体要求做zui后确定。李胜洪带队出席并代表中国书法家协会和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书法院zui终确定了申遗文本、申遗片及相关资料的准确、有效性。


终于,经过周密的准备,中国书法正式入选《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